甘肃省税务局社保代征系统是面向居民用户打造的社保管理平台,软件提供了多方的缴费方式,以及相关的业务办理功能。能随时进行网上查询和缴纳,让居民掌握社保相关的全部动向,自助完成所有操作。
甘肃省税务局社保代征系统电脑版介绍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虚拟户籍是指有关单位或组织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社会保险费虚拟户籍。由甘肃省税务厅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发起,为缴费人提供城乡居民在线投保和缴费两种功能。
安装方法
1、解压缩文件后,开始运行
2、点击自定义安装, 可以选择不同的安装位置
3、点击立即安装后,等待安装完成即可
4、安装成功后,软件会自动进入检测,按照需要安装对应的组件,即可使用。
系统操作:
【系统登录】
打开社保代征系统客户端,输入用户名(代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进入系统主界面。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查询】
1、进入【城乡居民参保信息查询】根据需要输入对应查询条件,在【城乡居民参保信息查询】界面中可根据险种、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缴费年度等信息选择查询(带*必选项),可查看险种申报状态。
2、需要导出数据,点击导出excel方可导出所需数据,点击【导出excel】按钮,系统弹出信息导出保存界面,默认保存目录为软件安装目录下。如需保存到其他目录下,则自行选择目录后点击【保存】按钮。
【代办单位信息查询】
1、进入【代办单位信息查询】点击【查询】可查看代办单位信息。
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缴费统筹区域和起止时间等信息
【社保费缴款】
申报完成需要进行【社保费缴款】,选择【缴款方式】点击【立即缴款】进行缴款,根据系统自动带出的缴款方式,选择适用于自身的方式进行缴费。
相关说明
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获取
纳税人识别号是注册和登录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的重要依据。
一般情况下,一个缴费单位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编号。税务机关需将参保单位编号关联至缴费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方可实现社会保险费征收。为便于缴费单位掌握本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特提供以下纳税人识别号获取方法:
1.已经在税务机关缴纳过社会保险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可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上记载的纳税人识别号,在客户端进行注册、登录。(如税务机关仅开具一张《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则使用该凭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在客户端进行注册、登录;如税务机关开具多张《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则以其中任一纳税人识别号注册、登录单位客户端,进入系统首页后再于“单位管理”添加纳税人识别号,详见3.3 添加、切换纳税人识别号。)
2.尚未在税务机关缴纳过社会保险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分两种情况获取:
(1)有税务登记。曾经在税务机关办理过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缴费单位,可携带税务登记证件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缴费信息关联业务。以关联的纳税人识别号在单位客户端注册、登录。
(2)无税务登记。从未在税务机关办理过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缴费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先于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根据取得的纳税人识别号办理参保缴费信息关联业务,并可在单位客户端注册、登录。
3.通过以上途径仍无法获取纳税人识别号的缴费单位,请联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常见问题
甘肃省税务局社保代征系统如何批量导出?
1、当需要给单个缴费人开具证明、给指定的批量缴费人开具证明时,可进入缴费证明单户及批量导入开具功能进行证明的打印及下载。
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单个缴费信息的输入或使用excle模板批量导入数据进行开具,每次导入的数据限制100条。
注意事项
1、系统申报支持批量导入缴费人申报信息,缴费人的参保登记信息必须在标准版中存在。
2、城乡居民社保费已申报的,如果到次年1月1日前仍未缴费的,系统自动作废申报信息。
3、必须使用系统导出的缴费人信息填写申报模板。